“醒醒。”
声音空旷,犹如天外之音,陈朱严躺在毛茸茸的熊皮上,他的脑瓜子嗡嗡响,疼痛感不时刺痛他的眼球,陈朱严只感觉自己的脸滚烫,他的嘴唇干的好像贫瘠的土壤:“水……”
陈朱严有气无力地说道:“水……”
冰凉的雪涂抹在他的嘴唇上,逐渐融化,流入陈朱严的口中,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,他费劲全力抬起眼皮,瞧见了一个模糊的黑影。
“你……谁……”陈朱严含糊不清地问着,那黑影坐在火堆旁,他搓着手,回答道:“叫我阿常就行。”
“阿常……”陈朱严在疼痛中发出轻微的哼声,他的视线逐渐清晰,阿常那年幼却满是伤疤的脸庞出现在他眼前。
“是你……救了我吗?”陈朱严想要起身,却疼痛难忍,他被迫又躺回折叠起来的鹿皮上,他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后脑勺出现了个大大的凹陷。
阿常在火上取下一只烤好的野兔,他点头道:“没错,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,你是谁?”
陈朱严的面色突然僵硬起来,犹如冰天雪地里的树木般毫无生气,他闭上眼思虑一阵,随后喃喃道:“我是谁……”
陈朱严的记忆出现了缺口,他忘记了自己为何受伤,也忘记了自己是谁、做了些什么,全因为脑后的那伤口,将他的记忆抹去了。
“我也不知道我是谁。”陈朱严最后只能给出这个答案。
阿常噗嗤一笑:“你居然忘记自己是谁?”他随即从背包中取出一只铁爪来,他的背包是用鹿皮与兔皮缝纫而成的,或者两种皮毛不够了,他又向里掺和了一些灰色的狼皮:“这是我从你的身旁捡到的东西,你看看能不能想起来什么。”
陈朱严接过铁爪,他很自然且习惯性地将铁爪戴在手上,而后轻柔地擦拭,但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:“你在哪找到我的?”
“在一片树林里,你和几十人起了冲突,对面是金角羚羊旗,但我认不出这旗的主人,你被他们所伤。”
“金角羚羊……”陈朱严头痛欲裂,他努力地回想属于他的一切,可这都是徒劳,他什么也记不起来。
阿常见陈朱严实在是痛苦,便只好打断他:“算了,想不起来就不要再想了,既然你的身旁带了铁爪,那我以后就叫你铁爪吧,能起来吃东西吗?”
陈朱严摇摇头,阿常只好撕下兔子肉,塞入陈朱严的口中,陈朱严也是饿了三日,此时饥饿的他恨不得将兔肉整个吞下去,但他做不到,于是他咀嚼着,每一
次咀嚼带来的都是疼痛,他愤恨地骂了一声,却还是抵不过饥饿的感觉,他强忍着疼痛将那一整块肉吃了下去,随后他长舒口气痛骂一声:“妈的,我什么也想不起来。”
阿常吃着兔肉,笑着看向陈朱严,不久后他的眼神落寞起来:“唉……有些事还是想不起来比较好,我就很羡慕你呢,什么都记不起来,晚上便能睡个好觉。”
“哦?”陈朱严发出疑惑的声音:“为什么?什么都不记得才叫痛苦呢,话说你到底为什么将我救回来?”
陈朱严刚开始因为伤痛,都没细细观察周围的环境,只瞧这四周皆是岩石,这里应该是一个山洞,而不远处便是大雪纷飞的树林,寒冷的空气从洞口涌入,陈朱严瑟瑟发抖,不由得颤颤巍巍伸出手,将那熊皮再裹紧一些。
而阿常身穿鹿皮织成的衣服,他的腰际悬挂着两柄短刀,虽是有裂口,但看的出来阿常每日都在打磨短刀,以至于让它们在山洞中还散发着明亮的光芒。
阿常扭过头看着陈朱严,他苦涩笑笑,但陈朱严能看得出他心中的苦闷:“我啊,经历的事情不算多,但每一件都刻骨铭心,你可曾在街上跪地乞讨,让那群该死的贵族拿你当狗一样取笑?”
陈朱严摇摇头,阿常噗嗤笑出声来:“也对,你什么都不记得了,唉,那你也从未体会过爱人被活活吃掉,我却连她的骨头都认不出来。”
“吃掉?”陈朱严不可思议道:“人,还会吃人呢?”
“哈哈哈!我敢打赌,他吃的人,比这世间猛兽吃的还多,他就是个牲畜!”
阿常忽然情绪激动起来,他死死地握着刀柄,嘴唇逐渐嫣红,鲜血顺着下巴掉落进火堆中,传来‘呲’地一声响。
陈朱严满怀忧伤地瞧着阿常:“唉,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经历的事情还蛮多的,那你是从哪来的?”
“顺京城。”
“顺京城?”陈朱严对这地名熟悉,但又想不起来是哪,于是他道:“说不定我也是从顺京城来的哦?那等我伤好了,你准备去哪?”
阿常沉默良久:“去改变这个世界,我要让阶层制度破裂,让行乞巷的人顿顿都有肉吃,让杀人者偿命,伤人者伏法,让天朝的百姓再也不用疲于赋税,让所有孤儿找到他们的家庭……我这个愿望,是不是不太现实?”
陈朱严笑出声来:“为什么不现实?只要你敢实现,就尽管去做,说实话,你的梦想还真让人热血沸腾呢!我可以加入你吗?”
“你?”阿常鄙夷地瞧着
陈朱严:“你这体格子,怕是连刀都举不起来。”
陈朱严并未反驳,他实在是太瘦了,两只手臂皆如枯木一般,这铁爪戴在他的手上总感觉太过沉重,但陈朱严似乎喜欢这个铁爪,也似乎知道它该怎么用,于是陈朱严道:“没关系,刀我举不起来,这铁爪我应该会用的很好,等我伤好,便随你一同实现梦想,反正我什么也记不起来,也不知道该去往何方。”
“那前提说好,我可不会因为救你葬送了自己的性命。”阿常的个子很矮,肌肉却很瓷实,他坐在那里宛如一头狗熊,若是让他披上熊皮,定会让猎户吓得丢了魂,而阿常自从离开顺京城,便在深山中锻炼自己,他曾与豺狼虎豹搏斗,还花了两日磨死了一头棕熊,随着他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,实力便也越来越强,阿常喜欢这种感觉,这种高手的感觉。
“哈哈哈哈!我还需要你来救嘛?”陈朱严瞧着阿常那个小个子,不由得哈哈大笑,他心知自己必定有些武功底子,所以自然有轻狂的资本,他瞧着阿常手里的兔子,不由得咽了下口水:“能不能……再给我一块肉吃。”
“好啊。”阿常毫不吝啬地撕下一只兔腿递给陈朱严,陈朱严强忍着剧痛吃起兔肉来,虽是不美味,却也能果腹,陈朱严吃后嘴唇上满是油水,他思虑片刻后道:“那你准备去哪?”
阿常回答:“北上。”
“去哪?回顺京城吗?”
阿常摇了摇头:“我想先为你找回失去的记忆,然后我们去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,毕竟只凭你我,做不到颠覆世界的梦想。”
“我觉得你说的很对。”陈朱严摸了摸脑后的血痂,痛地他哼了一声:“这个世界太过凶险,你和我需要朋友,而你与我就是朋友。”
“还不一定。”阿常的目光中略显丝丝险恶:“我还不知道你是装失忆,还是真失忆,也许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瞒着我。”
陈朱严点点头,他摊手道:“你说的也对,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秘密。”
两人仰头大笑起来,看起来两人性格蛮相同的,阿常喜欢这个陌生人,陈朱严也喜欢阿常,只不过等到陈朱严哪日记起来所有,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爽朗乖巧。
这只兔子吃的很快,两人满嘴都是香喷喷的油,在这寒冷的天气中吃上一只烤兔简直是再美不过的事情了,若是有一壶酒那便是当神仙也不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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